第555章 凌迟都够了_开局无敌长生,大帝都想拜我为师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第555章 凌迟都够了

第(2/3)页

  兰心闻言愣了一下,旋即有些尴尬道:“我想的果然太简单了,根本没考虑到大家要休息的情况。”

  “你的提议我是认同的,不过开包子铺这个事情,还是需要再延后延后。”顾北尘微笑道。

  晚上睡觉的时候,顾北尘把这事和鹿呦呦聊了。

  “包子铺啊?我觉得这个还挺靠谱的,而且做个早餐店,也不影响饭店这边的生意,给客人们提供更多的选择。”鹿呦呦点头道:“这样吧,我明天再去人牙子那里问问情况,如果有合适的厨娘,我又给买回来,厨娘上手快,包子铺很快就能开起来。”

  “行,那就交给你来办。”顾北尘点头,他也懒得操心这些事情。

  ……

  第二天早上,宫里就派了马车来接兰心。

  鹿呦呦则是一早就去了一趟东市,找几个相熟的人牙子让他们去给她找人。

  回来后,鹿呦呦乐不可支的找到了顾北尘道:“东市都翻天了,那司市这次是真的要死了,到处贴着找他罪证的公告。”

  “有人去告发吗?”顾北尘笑问道。

  “我特意转到司市衙门那边看了一眼,一个商贾都没有。”鹿呦呦摇头道:“这些家伙,嘴巴上骂的凶,真要让他们去告发,一个比一个胆小,估计都害怕事后被清算。”

  “这么说来,还缺把火?”顾北尘笑道。

  鹿呦呦看着顾北尘立马来劲了:“公子,你打算去烧这把火?”

  这火是咱们引来的,自然是有责任让他烧的更旺一些。

  顾北尘去了一趟金陵大饭店,然后带着告示和留影石去了一趟司市衙门,将留影石和告示交给了监察御史杨明。

  “你便是金陵大饭店的老板?”杨明看着顾北尘问道,打量着顾北尘,脸上有几分讶异之色。

  “是的。”顾北尘点头道。

  杨明确实惊讶,因为顾北尘长得实在是不像饭店的老板。

  在他的印象之中,饭店老板一般都长得肥肥壮壮的,至少不会是顾北尘这样的。

  顾北尘穿着一身月白玄衣,英俊潇洒,气质出尘,看起来更像是哪家的公子。

  这次的案子,陛下让御史台来查,可见陛下的重视。

  这事就不太合常理,让人忍不住想,这家金陵大饭店的背后,是不是有什么强大的背景。

  今天看到顾北尘,杨明觉得这种推断是合理的。

  因为这狄旭的背后,可能涉及到户部侍郎,所以哪怕他们的告示已经张贴出去一天,在东市引起了不小的反响,可直到现在,还没有商户来告发狄旭的不法行为。

  这可把杨明有些愁坏了。

  毕竟上头已经给他下了命令,让他在三天内将东市司市衙门这边的事情理清楚,尽快有个结论。

  杨明倒是想啊,可那些商户实在是太胆小了,狄旭都被抓了,还是不敢出来说什么。

  没想到,第一个来的是金陵大饭店的老板,而且带来了一份告示,以及一块留影石。

  留影石记录的是狄旭敲诈勒索金陵大饭店,被拒绝之后,恼羞成怒封店的全过程。

  这是一份铁证,足以将狄旭钉死在耻辱柱上。

  而且,有人开了个头,那就不愁其他人了。

  “这份证据很重要,多谢你的配合。”杨明看着顾北尘说道,说话颇为客气。

  “不必客气,惩治贪官污吏,对我们这些商户来说是好事。”顾北尘微笑道,和杨明简单交谈了几句,随后便告辞离开。

  “这位金陵大饭店的老板,看起来真不像是一位普通人。”一位御史台的官员感叹道。

  “气质太出尘了,一看家世背景就不简单,那狄旭是猪油蒙了心吧,这都敢敲诈勒索?”另一人也是附和道。

  杨明笑着道:“行了,让人把这块留影石放在门口,循环播放,然后派个人在旁边宣传,就说狄旭的罪证已经确凿,肯定是回不来了,他们难道不想要一个正义,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吗?”

  立马有人上前,拿着留影石出门。

  留影石播放了一会,便有商户围上来观看。

  看到狄旭的丑恶嘴脸,  商户们也是气愤不已,代入感极强。

  杨明来到门口,看着众商贾朗声道:“狄旭已经被抓了,这份罪证足以让他定罪,这辈子都不可能恢复官身。

  不过他判多少钱,要不要掉脑袋,要吐出多少东西,取决于是否有更多的罪证。

  他欺压你们做的还不够绝吗?践踏你们的自尊,抢走你们的银子。

  你们难道不想要一份正义,不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吗?”

  杨明的一番话,还有那留影石,把商贾们的热血彻底激活了。

  “我……我连着五年被狄旭强要了三成的利润,总计八百两!大人,这钱真能拿回来吗?”一个商贾当先站了出来,看着杨明问道。

  众商贾也是纷纷看着杨明。

  杨明点头道:“只要此事能够被证明是真的,我们会在处置狄旭的财产的时候,按照比例返回给你们,可能不能返还全部,但多少是会有一些的。”

  “就算拿不回来,我也要告发他!这个混蛋,常占我家伙计的便宜!可恶至极!”那商户气恼道。

  有人带头,其他商贾也是蜂拥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记住手机版网址:m.173kwxw.cc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